question-icon 婚前房子加女方名字是否算共同财产?

准备结婚,男方有套婚前买的房子,打算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我想知道加上名字后,这房子就肯定算是我们的共同财产了吗?在分割的时候会怎么算?不太清楚这里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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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婚前房子加女方名字一般算共同财产。 在法律上,在婚前房子上面加女方的名字,这种行为视为男方将房产的部分份额赠与女方。当完成相关的登记手续后,赠与行为就完成了,此时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不过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只是约定赠与而没有完成登记手续,赠与人是可以撤销其赠与行为的;但一旦完成加名登记,房子通常就成为共同财产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也指出,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对于该房产的分配比例,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均等分割,但如果双方对分割方式有协议的,就按照协议来。要是没有协议,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可能使得加名一方的实际产权份额不足一半 。 相关概念: 赠与: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 登记手续:在这里指的是在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手续,完成这个手续后赠与行为才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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