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注销了之前的都不算了吗?
我之前交了几年社保,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把社保注销了,我就想知道之前交的那些还算不算数呀?会不会就白交了?心里一直很担心这个事儿,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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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注销是指参保人因各种原因终止社会保险关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行为。一般来说,社保注销并不意味着之前的社保缴纳记录就全部不算了,需要分不同的险种来具体分析。 对于养老保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里强调的是“累计缴费”,也就是说,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可以累积计算的。即使社保注销了,之前的缴费记录仍然会被社保机构留存。当你重新参保后,之前的缴费年限可以和后续的缴费年限相加,只要累计达到规定年限,退休时就能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 医疗保险方面,不同地区的规定有所差异。部分地区规定,医保缴费年限也是累计计算的,注销社保不影响之前的缴费年限累计。但也有一些地方规定,医保断缴超过一定时间,连续缴费年限会清零,不过累计缴费年限大多还是保留的。而且,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通常在注销时可以按规定进行处理,有的地区允许提现,有的则可用于支付医保相关费用。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它们一般是在职时享受相应待遇。社保注销后,如果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等条件,仍可按照规定申请领取。不过,这几种保险一般不涉及像养老保险那样的累计缴费年限用于退休等长期待遇的情况。 综上所述,社保注销后之前的社保记录大多不会白费,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以了解当地的详细政策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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