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长期占用小区公共车位是否违法?
我家小区里有个邻居,用自行车、电动车占着公共车位,一占就是好几个月。我想停车都没地方,跟物业反映也没用。我就想知道,他这种私自长期占用小区公共车位的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是不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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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长期占用小区公共车位的行为通常是违法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小区公共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这意味着每个业主都有平等使用这些车位的权利,而不能被某一个人或部分人独占。就好比大家共有的一个院子,每个人都可以在合理的情况下使用它,而不能被某个人圈起来自己用。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小区公共车位就属于这里所说的公用设施,归全体业主共有。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一般来说,物业服务合同中会约定对小区公共车位的管理事宜,私自长期占用公共车位的行为违反了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也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如果遇到这种私自长期占用小区公共车位的情况,业主可以先与占用者协商解决,要求其停止占用行为。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反映,由他们进行处理。若还是无法解决,业主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占用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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