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后加女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朋友婚前自己买了房,婚后想把女方名字加上去,他担心加了名字后房产归属问题会变得复杂。想知道加了名字后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以及后续如果涉及房产处置等会有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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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后加女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这种加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视为一种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房屋的原所有者通过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的方式,将一部分房屋产权无偿赠送给了女方。 其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等,都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当在婚前购买的房屋上加了女方名字后,女方基于这种赠与依法取得了该房屋的部分所有权,该房产就从一方的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最后,既然成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该房产就有平等的处理权。例如在出售、抵押等涉及房产重大处置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不能由一方擅自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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