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朋友婚前买了房,现在打算结婚,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字。他就担心加了名字后,万一以后婚姻出现问题,房子的归属会有变化。所以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房子是不是就变成共同财产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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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加上女方名字后,一般情况下属于共同财产。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也就是说,房产证上登记了谁的名字,谁就对该房产享有相应的物权。当在婚前房产上加上女方名字时,在法律上视为房产所有人对女方的一种赠与行为。 其次,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范围,其中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等。但当一方将婚前房产加上另一方名字时,情况就发生了变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而在完成房产加名的登记手续后,赠与行为完成,该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只是约定赠与而未完成登记手续的,赠与人可以撤销其赠与行为。例如,男方只是口头答应加女方名字,但还没有实际去办理相关登记,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撤销赠与,房产仍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 总之,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通常会使房产变为共同财产,但要注意相关的登记手续是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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