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的钱退回了是否要判刑?
我之前因为一时糊涂参与了诈骗,骗到的钱现在已经全部退回了。我很担心自己会被判刑,不知道钱退回了还会不会被法律追究刑事责任,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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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而诈骗的钱退回这一行为,属于退赃退赔。退赃退赔是一种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但并不意味着必然不会被判刑。 如果诈骗行为已经既遂,即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即使退回了诈骗所得的钱,犯罪事实依然存在。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如果诈骗金额较小、情节较轻,且主动退回全部赃款,可能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结合具体情形,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如果诈骗金额巨大、情节严重,即使退回了钱,仍然可能会被判刑,不过在量刑时会相对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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