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理费是否计征增值税?


垃圾处理费是否计征增值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简单来说,就是在商品或服务的增值过程中进行征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受托对垃圾、污泥、污水、废气等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即运用填埋、焚烧、净化、制肥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税率: 第一,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比如说,垃圾处理公司采用焚烧的方式处理垃圾,没有产生可销售的货物,那么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就按照“专业技术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计征增值税。 第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例如,垃圾处理公司处理垃圾后产生了可回收利用的金属,这些金属归委托方所有,那么此时收取的处理费就按照“加工劳务”,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计征增值税。 第三,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比如,垃圾处理公司处理垃圾后产生了有机肥料并归自己所有,当销售这些有机肥料时,按照销售货物适用相应税率,而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则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另外,如果是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按照规定向居民或企业收取的用于城市垃圾集中处理的费用,这种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性质的垃圾处理费,通常是免征增值税的。因为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的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