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登记是否为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

我最近准备买房子,和卖家谈好了各方面条件也签了合同,但还没去办理登记手续。我就有点担心,这个登记是不是会影响到我们合同的效力啊?想知道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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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要件。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从法律概念上来说,一个有效的合同要求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签订合同的双方需要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并且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比如,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他们签订的合同可能就需要特殊的认定。 其次,合同必须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这意味着签订合同的双方是自愿达成协议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例如,一方通过欺骗手段让另一方签订了购买房屋的合同,那么这个合同可能就不是有效的。 再者,合同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比如,买卖的房屋是非法建造的,这样的合同就是无效的。 而关于房屋登记,它实际上是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所以,只要房屋买卖合同满足这些条件,就是有效的,登记与否并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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