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卖房屋合同未过户是不是生效?

最近我跟人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但还没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我心里就有点打鼓,不知道这种没过户的情况下,咱们签的这个合同到底能不能算数。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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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房屋合同未过户依然生效。 首先,要理解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一是合同效力,合同效力是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二是物权变动,物权变动是指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在房屋买卖中,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即使房屋没有办理过户登记,合同本身依然是有效的。不过,未办理过户手续,买方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即房屋的所有权在法律上还没有转移到买方名下。 例如,甲将房屋卖给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但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此时,合同是有效的,如果甲反悔不想卖了,乙可以依据合同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责任。但在房屋过户之前,从物权角度看,房屋还是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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