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民法典中,和房东签订居住权合同是否有效?

我打算和房东签个居住权合同,这样我能在房子里住更久。但我不知道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种和房东签的居住权合同有没有效。我担心签了之后最后不算数,自己权益没保障,所以想了解下这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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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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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和房东签订居住权合同是否有效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居住权的概念。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通俗来讲,就是你可以依据合同合法地在别人的房子里居住生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这就意味着,和房东签订居住权合同是设立居住权的法定方式之一。所以,从形式上看,如果合同是书面形式,这是符合法律要求的重要一步。 然而,仅仅有书面合同还不足以保证合同一定有效。该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和房东签订居住权合同,双方都得有签合同的能力,比如是成年人且精神正常。而且,签订合同必须是双方真实的意愿,不能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同时,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表明,即使签订了有效的居住权合同,居住权也并非立刻就生效,还需要到相关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只有完成了登记,居住权才真正设立,你才能够切实享有居住权的各项权益。 综上所述,和房东签订居住权合同是否有效,要从多个方面来判断。首先合同要符合法定的书面形式,双方要满足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等条件,并且内容不违法违规。但居住权的最终设立还需要进行登记。如果在签订居住权合同过程中,你对合同内容或者登记流程等方面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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