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感情借钱是否属于犯罪?


欺骗感情借钱是否属于犯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正常的民间借贷和可能涉及犯罪的区别。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在正常的借贷关系中,借款人通常是有还款意愿,只是可能因为一些客观原因导致还款困难。而如果是以欺骗感情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来借钱,就可能涉及到犯罪。 在我国《刑法》中,与这种情况相关的罪名主要是诈骗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判断欺骗感情借钱是否构成诈骗罪,关键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如果行为人在借款时就没有打算归还,并且使用了欺骗的手段,比如虚构自己的身份、经济状况、借款用途等,骗取对方信任后获得借款,数额达到了上述标准,就可能构成诈骗罪。例如,某人编造自己家人生病急需钱治疗的虚假事实,骗取他人大量钱财后挥霍一空且拒不归还,这种行为就很可能构成诈骗罪。 但如果借款人只是因为感情问题在借钱时有些不诚实,但确实有还款的打算,只是后来因为客观原因无法按时还款,那么一般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 所以,当遇到欺骗感情借钱的情况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借条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怀疑对方构成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如果只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