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干部私自跟村民签订的拆迁房屋协议有用吗?
村里准备进行房屋拆迁,村干部在没有公开说明情况、也没出示相关文件的前提下,就找村民签拆迁协议。很多村民心里没底,不知道这种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想了解具体是怎么判断这种协议有效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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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农村村干部私自跟村民签订的拆迁房屋协议是否有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村委会得到了征收方的明确授权,并拥有书面的授权书,且不存在其他违法事由,那么所签的拆迁协议就是有效的。比如,征收方委托村委会负责某一片区域的拆迁协商工作,且出具了正规的书面委托书,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在符合其他法律规定时是有效的。 其次,如果村委会并未获得任何托付或者托付不存在正规手续即签订补偿协议,并且未获取到合理的征用地审批流程,此时便可能触犯《土地管理法》中的相关规定,所签署的拆迁协议属于无效协议。例如,村干部在没有任何授权和审批的情况下,自行和村民签协议,这样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另外,从共有财产的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处理共有财产需经共有人同意。若村干部未经授权或未遵循法定程序,该协议也无法律效力,可能导致拆迁进程受到影响。总之,判断此类协议的效力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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