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笔录是必须的吗?

我最近涉及一起案件,执法人员对相关物品进行了扣押,但没有制作扣押笔录。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扣押物品的时候是不是一定要制作扣押笔录呢?如果没有笔录,会对后续有什么影响吗?我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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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程序中,扣押笔录一般来说是必须要制作的。


扣押笔录是执法人员在进行扣押物品、文件等行为时,对整个扣押过程的书面记录。它的作用非常重要,能详细记载扣押物品的名称、数量、特征、来源、扣押时间、地点等信息,保证扣押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同时,扣押笔录也是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证据,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执法争议和纠纷有着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并且,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这里虽然主要提及的是扣押清单,但实际操作中,通常会制作详细的扣押笔录来完整记录整个扣押过程。


如果执法人员在扣押时没有制作扣押笔录,这属于执法程序上的瑕疵。可能会导致扣押行为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在后续的司法程序中,如果当事人对扣押行为提出异议,由于缺乏完整的记录,执法部门可能难以充分证明扣押行为的合法性和准确性。同时,也可能会影响到对扣押物品的妥善管理和后续处理,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为了保证执法的公正、合法,扣押笔录通常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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