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我打算自己写一份离婚协议书,主要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问题。但我不确定这样自己写出来的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认定的,会不会存在不被认可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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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是可能具有法律效力的。首先要明确,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自愿离婚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要使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也就是说这份协议是双方真实的内心想法。比如,一方以威胁另一方生命安全等手段强迫对方签订离婚协议,那这样的协议就是无效的。二是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像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的约定,如限制一方再婚、生育等,都是违法且无效的;同时也不能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不能通过协议把属于第三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三是协议需要以书面形式呈现,并且双方要亲自签字。 不过,签好离婚协议只是第一步,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生效的合同,要在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才生效。如果只是签了协议,没有办理离婚登记,那么一方反悔时,该协议未生效,法院一般也不会完全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判决,但协议内容可能会作为参考。 总之,自己写的离婚协议书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办理了离婚登记,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相关概念: 附条件生效合同:就是合同的生效要以某一条件的成就为前提,在离婚协议这里,这个条件就是办理离婚登记。 要式法律行为:是指必须具备特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生效的法律行为,离婚就属于要式法律行为,需要经过法定的离婚登记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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