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离婚协议书,简单说就是夫妻双方打算离婚时,对解除婚姻关系后涉及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的书面约定。 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明确指出,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书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条件: 一是协议方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之人。这意味着双方都能够清楚地理解自己在做什么,明白离婚协议的内容和后果。比如,精神正常、年满18周岁等。 二是协议内容应为双方真实意愿的反映,不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情况。也就是说,任何一方都不是在被欺骗、被强迫的情况下签订的这份协议。 三是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也不能侵害国家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例如,不能在协议里约定逃避法定义务等不合理内容。 四是完成离婚登记。即便双方签订了看似完美的离婚协议,但如果没有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办理完离婚手续,这份协议也是不生效的。 当离婚协议书符合上述要求时,在法律层面上就被视为有效,双方必须按照协议执行各自的责任。要是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 相关概念: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任何民事活动,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能力。 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是指社会所普遍承认的秩序和一般道德观念。 欺诈: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