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签字后就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签字后不一定有效。 首先,要理解几个基本法律概念。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文件。所谓有效,就是在法律上被认可,双方要按照协议内容履行相应义务。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要有效,需满足几个条件。其一,签署协议的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夫妻双方要精神正常、能清楚认知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比如,一方如果是在被胁迫、欺骗,或者处于精神不正常状态下签的字,协议可能无效。其二,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原则。像约定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比如限制人身自由,或者约定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都是不可以的,这样的协议即便签了字也是无效的。其三,协议内容亦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另外,离婚协议书虽然签字成立,但它是附条件生效的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是双方完成离婚登记程序。也就是说,只签字没去办理离婚登记,协议还不生效,在这期间双方都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修改、反悔。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对双方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要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 总之,离婚协议书签字后,要综合看是否满足上述条件以及是否完成离婚登记,才能确定其是否有效。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公序良俗原则: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要求民事主体的行为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 附条件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生效以所附条件成就为前提,条件不成就则行为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