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要产生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行为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得是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成年人。其次,协议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也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最后,离婚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并且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协议书的效力具有特殊性,和一般的民事合同、协议不太一样。它在双方签订时并不马上生效,而是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之后才生效。一旦生效,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要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比如,如果协议中约定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不过,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协议书可能会无效。即使离婚了且财产已分割,只要在1年之内,受欺诈或胁迫方有权利提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另外,如果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而之前的离婚协议书有详细的可操作的具体描述,该约定一般为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若民政局离婚登记中的离婚协议没有涉及,而之前的几份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有矛盾的,以最后一份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 相关概念: 民事权利能力:指的是作为民事主体可以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胁迫:指以给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