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的礼品烟卖掉换钱是否属于非法经营?
我收到了一些礼品烟,自己不抽烟就想把它们卖掉换点钱。但我不太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不知道会不会构成非法经营。我也没办过什么卖烟的许可证,就单纯想把这些礼品烟处理掉,想了解下这到底算不算非法经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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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非法经营”这个概念。非法经营是指未经许可,从事一些需要特定许可才能开展的经营活动,并且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对于烟草这种特殊商品,在我国是实行严格的专卖制度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许可证制度。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也明确指出,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也就是说,要合法地销售香烟,必须先取得相应的烟草专卖许可证。如果没有这个许可证就进行香烟销售,那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你把收来的礼品烟卖掉换钱,这属于销售香烟的经营行为。由于你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这种销售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非法经营。 不过,判断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还需要看情节是否严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情节严重。如果你的销售金额达到了这个标准,那就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如果未达到标准,也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比如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不建议你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礼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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