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卖公司资产是否属于刑事犯罪?


股东变卖公司资产是否属于刑事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公司资产属于公司所有,股东虽然是公司的出资人,但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处置公司资产。股东对公司资产的处置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我国,涉及股东不当处置公司资产可能触犯的刑事罪名主要有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等。 职务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股东利用自己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所具有的权力和方便条件。例如,股东担任公司的经理、财务人员等职务,利用管理公司财物的便利,将公司资产变卖后据为己有。如果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一般来说,数额较大的起点是三万元以上。 挪用资金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如果股东变卖公司资产后,将所得资金挪作他用,符合上述情形,也可能构成此罪。 然而,如果股东是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合法的程序,如股东会决议等,对公司资产进行变卖,那么这种行为就是合法的,不构成刑事犯罪。例如,公司因经营困难需要变卖部分资产以偿还债务,并且经过了全体股东的同意,那么这种变卖行为就是合法的。 如果发现股东私自变卖公司资产,其他股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公司和自己的权益。首先,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等方式,要求该股东说明情况,并停止侵权行为。如果该股东拒不改正,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返还变卖所得、赔偿公司损失等。如果该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公司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处理。 总之,股东变卖公司资产不一定属于刑事犯罪,关键要看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当遇到这种情况时,要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