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签名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让朋友帮我在一份文件上代签了名字,现在我有点担心这份代签的文件是否有效。我不清楚在什么情况下代签是合法有效的,什么情况下又是无效的。我想知道代签名字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依据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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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签名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经过授权的代签,那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这就好比你给了别人一个“合法的权力”去帮你办事、签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例如,你书面委托你的朋友帮你签订购房合同,朋友在授权范围内代你签字,这份合同对你是有约束力的。 其次,表见代理的代签也可能有效。表见代理就是虽然没有明确的授权,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比如,公司长期让某个员工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后来没有撤销该员工的代表权,该员工又代公司签了合同,对方有理由相信他有代理权,那么这个代签可能有效。 最后,如果没有授权且不构成表见代理,代签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没有得到他人允许就替别人签字,属于无权代理。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例如,有人私自代你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你不认可,那这个合同对你就没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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