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结婚登记需要单身证明吗?如果需要怎么办理?
我打算和对象结婚登记,听说以前要单身证明,不知道现在是不是还需要。要是需要的话,具体该怎么办理呢?我不太清楚流程,怕到时候因为这个耽误登记,希望有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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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结婚登记一般不需要单身证明。 从法律角度来讲,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这里并没有要求提供单身证明。 以前单身证明,也叫“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但在2015年,民政部发布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也就是说,现在婚姻登记机关不会专门为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单身证明。当事人通过在婚姻登记处签署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书,来表明自己的婚姻状况。婚姻登记机关会通过内部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等方式进行核查。所以,大家在办理结婚登记时,按照《婚姻登记条例》准备好相应的证件和签字声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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