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社保是否全国互通?

我在不同城市工作过,之前在老家交了几年社保,后来去外地工作又重新交社保。现在想了解下,社保能不能全国互通,要是我把外地社保转回老家,之前的社保年限和账户金额能不能一起算,该怎么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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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社保全国互通是指社保关系可以在全国范围内自由转移接续,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待遇统一核算。目前我国社保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全国互通,但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跨地区转移接续。 对于养老保险,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在跨省流动就业时,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比如,你在A省工作5年,在B省工作3年,那么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就是8年。 医疗保险方面,按照《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也可以转移。 失业保险,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 不过,目前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没有建立全国统一的转移接续政策,一般由各地自行规定。而且,各地的社保政策、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存在差异,这也给社保全国互通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但随着国家社保信息化建设的推进,社保全国互通的程度会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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