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钱儿子是否有义务还?
我父亲在外面欠了不少钱,债主现在找到我,让我来还钱。我心里很困惑,我自己也有生活压力,实在没能力帮他还。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父亲欠的钱我到底有没有义务去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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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通常情况下,父亲欠钱儿子是没有义务偿还的。这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债的相对性”。简单来说,债是特定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一般只对特定的当事人有效,也就是谁借的钱谁来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里强调的就是债务人要对自己的债务负责。比如父亲以自己的名义向别人借了钱,那么这个还款责任就落在父亲身上,儿子并没有法律上的还款义务。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是说,儿子如果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就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替父亲偿还债务。比如父亲留下价值10万元的遗产,而债务是15万元,那么儿子最多只需要用这10万元遗产来还债,对于超出的5万元,儿子没有义务偿还,除非他自愿。 另外,如果儿子为父亲的债务提供了担保,比如做了保证人,那么在父亲不能按时还款时,儿子就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这可能包括代为偿还债务等。所以,父亲欠钱儿子是否有义务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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