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吗?
我不太清楚监督权在法律里的性质,想知道它到底是不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在日常生活中,我也会关注一些社会事件,有时候会对相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自己的看法,就想弄明白行使这样的监督权,是不是我作为公民必须要做的事情。
展开


监督权不是公民的基本义务,而是公民的基本权利。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公民可以对政府部门、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查看、督促,要是发现他们有做得不对的地方,还能提出批评、建议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这里明确赋予了公民监督权,从法条表述来看,公民可以行使这个权利,但并没有规定公民必须行使,这体现了它是权利而非义务。 义务是公民必须去做的事情,如果不做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而权利,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行使或者不行使。比如公民发现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违法失职行为,他可以选择向有关机关检举,也可以选择不检举,这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监督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