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入股是否算经营性收入?
我用自己掌握的技术入了一家公司的股,现在不太清楚这种通过技术入股所获得的收益,算不算经营性收入。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是怎么界定的,这对我后续的财务规划和税务处理都很重要,希望能有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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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技术入股是否算经营性收入,我们得先弄清楚这两个概念。技术入股是指技术持有者以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公司的行为。而经营性收入是指纳税人通过经常性的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的收益,也就是企业在销售货物、提供劳务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技术入股就属于以知识产权出资的范畴。股东凭借技术入股获得公司股权后,收益通常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分红,二是股权转让所得。 分红是公司盈利后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给股东的利润。这种分红收益并不直接等同于经营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强调的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而分红是企业经营成果分配给股东的部分。所以分红一般不算经营性收入。 至于股权转让所得,是股东将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所获得的差价收入。这同样不属于经营性收入,它是股东对股权这种财产的处置所得。所以,总体而言,技术入股本身所带来的收益通常不算经营性收入。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如果股东除了技术入股外,还参与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并因此获得工资、奖金等与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收入,那么这部分收入就算经营性收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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