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算违约吗?
最近租了个房子,结果周边噪音特别大,严重影响到了我的日常生活。我就想问问,如果因为这个噪音问题我要终止租房合同,这算违约吗?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我有什么权利,又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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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一般情况下不算违约。首先要明白,房屋出租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将房屋交给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同时承担相应维修义务。 如果房屋存在噪音问题,房东应当积极配合解决。要是无法解决,且噪音严重影响到房客日常生活,那么房客是享有解除合同权利的。这是因为房东没有完全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房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租赁的房屋紧邻工厂,每天噪音不断,严重干扰正常休息,房东又无法解决,这种情况房客就可解除合同且不违约。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噪音严重影响生活,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视为危及承租人健康(精神健康方面),所以从这一法律条文来看,因噪音解除合同也有依据。 不过,如果噪音的产生与出租人和出租房屋无关,出租人没有过错,比如是邻居家突发装修等临时性噪音,承租人提早终止租赁合同就可能属于违约情形,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概念: 承租人:就是租房的一方,在租赁合同中享有使用租赁房屋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出租人:指的是房东,是房屋的所有者,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在租赁关系中有提供符合条件房屋等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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