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否还有一个月离婚冷静期?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听说之前有一个月离婚冷静期,不太确定现在是不是还有这个规定,想了解下目前在离婚程序里是否依旧存在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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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还有一个月离婚冷静期的。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协议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在夫妻双方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后,会有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双方还需要在三十天内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也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所以,目前离婚冷静期依然是协议离婚程序中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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