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普票没有电子章是否可以使用?
我收到一张电子发票普票,发现上面没有电子章,不太确定它是否有效,能不能用于报销和入账之类的。不知道没有电子章的电子发票普票在法律上到底认不认可,想了解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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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电子发票普票没有电子章是否可以使用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电子发票和电子印章的概念。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而电子印章则是一种电子签名的表现形式,用于证明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这意味着,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普票,即便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电子章,而只是采用了电子签名,也是合法有效的,可以正常使用。这种发票的效力和使用方式与有电子章的普通发票是一样的,企业和个人可以放心用于报销、入账等财务处理。 不过,如果电子发票普票不是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且没有电子章,那么这种发票的有效性就需要进一步核实。一般来说,没有按照规定加盖电子章或者采用电子签名的发票,可能不符合发票管理的要求,在使用时可能会遇到问题,比如无法通过报销审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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