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姻法中离婚财产是如何规定的?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现在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我们有房子、车子还有一些存款,不知道在法律上这些财产该怎么分,想了解下婚姻法里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好做到心里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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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婚姻法已废止,自2021年1月1日起,婚姻家庭相关法律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来规范。关于离婚财产的分割,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规定。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区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进行判决。 另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中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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