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经营状况不太好,还传出可能要裁员的消息。我就挺担心的,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在哪些情况下是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呢?想了解下具体的规定和情形,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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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的劳动法律体系中,公司在多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要注意,公司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才行,比如招聘时明确的学历、技能等要求,劳动者却没达到。 若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公司也能解除合同。像经常无故旷工、违反保密规定等行为,都可能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但前提是公司的规章制度得是合理合法且向劳动者公示过的。 要是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公司同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例如员工因工作疏忽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另外,如果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当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时,公司也能解除合同。比如劳动者提供虚假学历证明入职。 还有,当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时,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要注意,被劳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等情况一般不适用此条。 除了上述即时解除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还有一些情况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此外,在企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等需要裁减人员时,满足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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