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并非随意为之。 首先,在劳动者存在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的“不符合录用条件”,得是在招聘时明确告知劳动者的条件,并且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不满足这些条件。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单位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补偿。再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像经常无故旷工、违反保密制度等,只要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合法制定且向劳动者公示过的,单位就可以解除合同。还有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以及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还有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些情形下用人单位都能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在一些非劳动者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最后,在经济性裁员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或者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且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就可以裁减人员。 相关概念: 重整:是指企业在面临困境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财务等方面进行调整和重新安排,以实现企业的复苏和可持续发展。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