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上面没有电子印章是否可以使用?
我收到一张电子发票,发现上面没有电子印章。我不太确定这样的发票是否还能正常使用,会不会影响报销或者其他相关流程呢?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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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上面没有电子印章是否可以使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电子发票和电子印章的概念。电子发票是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而电子印章是以先进的数字技术模拟传统实物印章,其管理、使用方式符合实物印章的习惯和体验,其加盖的电子文件具有与实物印章加盖的纸张文件相同的外观、相同的有效性和相似的使用方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也就是说,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普票,是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电子印章的,而是用电子签名替代,这种发票是合法有效的,可以正常使用,比如用于企业的报销入账等。 然而,如果是其他途径开具的电子发票,按照以往的规定是需要加盖电子印章的。若没有电子印章,这样的发票可能不符合规定,在使用上可能会存在问题,比如企业财务可能会拒绝接收用于报销等。所以,当收到没有电子印章的电子发票时,要先确认其开具平台,如果是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就可以正常使用;如果不是,就需要与开票方沟通,确认发票的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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