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没有发票专用章是否有效?
我收到了一张电子发票,但是发现上面没有发票专用章,心里有点犯嘀咕,不知道这样的发票还具不具备法律效力。我担心拿这张发票去报销或者处理其他财务事项时会出问题,想了解下从法律层面来讲,电子发票没有发票专用章到底有没有效呢?
展开


在我国,电子发票没有发票专用章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电子签名和发票专用章的概念。电子签名是一种通过技术手段来保证电子文件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方式,它就好比传统纸质文件上的手写签名,能确认文件是由特定人发出且内容未被篡改。而发票专用章是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加盖的印章,用于证明发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也就是说,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即便没有发票专用章,只要有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那么这张电子发票就是有效的。 然而,如果电子发票既没有发票专用章,也没有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那么这样的电子发票很可能是不符合规定的,不具有法律效力。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企业和个人在接收电子发票时,要注意核实发票的来源和有效性,避免接收无效发票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同时,财务人员在进行报销等财务处理时,也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电子发票进行审核。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