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上可以盖红章吗?
我收到一张电子发票,上面盖了红章。我不太清楚电子发票的盖章规定,不确定这样盖红章是否有效合规,会不会影响报销之类的。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电子发票上到底能不能盖红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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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是否可以盖红章,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电子发票的特性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电子发票的定义。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务局的签名机制。它以电子形式存在,具有不可篡改、易于存储和查验等特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这就意味着,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是不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红章)的,电子签名已经具备了相应的法律效力。 然而,如果是其他途径开具的电子发票,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从目前的趋势和多数规定来看,电子发票强调的是其电子化、信息化的特征,更注重电子签名等电子认证方式。即便盖了红章,也不影响其本身的法律效力,但可能不符合电子发票的规范开具要求。对于受票方来说,在接收电子发票时,主要关注的是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是否符合报销等业务需求。只要电子发票信息真实、完整,能够通过正规渠道查验,一般不会因为多盖了红章而否定其效力。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按照规定规范开具电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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