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主权利包括什么?
我不太清楚在咱们国家,公民所拥有的民主权利具体涵盖哪些内容。我想了解一下,这些民主权利是怎么界定的,又包含了哪些方面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民主权利指的是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这是公民极为重要的权利,它能让公民参与到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当中。 在我国,公民的民主权利包含多个方面。首先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其次是政治自由。《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些自由能够让公民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和诉求,是公民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 再者是监督权。《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监督权保证了公民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促使其依法履行职责。 此外,公民还享有参与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等权利。公民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到国家的政策制定和基层事务管理中,这也是民主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