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版发票没有公章是否生效?
我收到一张电子版发票,发现上面没有公章。我不太确定这样的发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不能用来报销或者作为合法的交易凭证呢?我担心没有公章的话,这张发票会不会不被认可,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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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电子版发票没有公章是否生效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电子签名和传统公章的区别。电子签名,通俗来讲,就是在电子文档上用来识别签名者身份并表明其认可文档内容的一种电子标记,它和传统的手写签名、盖章在法律上具有同等的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所以,现在很多正规的电子版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了传统的公章。如果是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开具,使用电子签名的电子版发票,即便没有公章,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可以正常使用和报销的。但是,如果电子版发票既没有公章,也没有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那么这样的发票可能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有效的报销凭证和交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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