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服务费是否有限制?
我最近和别人有居间服务的合作,对方提出了居间服务费的要求,但我不知道这个费用有没有限制。我担心给多了自己吃亏,给少了又怕对方不愿意合作。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居间服务费到底有没有限制,限制是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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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居间服务费是否有限制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居间服务。居间服务通俗来讲,就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然后委托人支付报酬。 从法律角度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这里并没有对居间服务费的具体数额作出明确的上限或下限规定。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居间服务费的金额主要由委托人和居间人双方通过协商来确定,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那么约定的居间服务费就是有效的。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行业或者领域,可能会存在一些监管规定对居间服务费进行限制。比如金融领域、房地产领域等,这些行业可能会有相关的行业规范或者监管政策对费用标准进行约束。如果违反了这些特定的规定,那么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在确定居间服务费时,除了要遵循双方的约定,还需要关注所在行业是否有特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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