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十级是否会有误工赔偿?
我有个亲戚在工作时受伤,被鉴定为工伤十级。现在他因为受伤休息了一段时间,没办法正常工作,所以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得到误工赔偿。具体想了解工伤十级的误工赔偿标准以及计算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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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十级是有误工赔偿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而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关于赔偿的法律依据及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也就是说,如果职工因工伤十级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要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若职工要求侵权人支付误工费,要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参照相关标准计算。但如果在停工留薪期内已经领取了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不能二次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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