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离立马走是否有工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因为一些个人原因想立马自离走人,但又担心拿不到工资。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自离立马走到底有没有工资呢?我工作这段时间也付出了劳动,就怕公司以此为借口不给我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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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离立马走是否有工资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法律概念。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只要提供了劳动,就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明确,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从这些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工资,这是基于劳动事实的报酬支付义务。 然而,自离立马走这种行为可能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一定损失。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所以,如果劳动者自离立马走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那么单位必须支付工资;要是造成了损失,单位可以依法从工资中扣除相应赔偿,但不能以此为由全部克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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