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否有三险一金?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目前处于试用期。听同事说试用期公司不给交三险一金,要转正之后才给交。我不太确定是不是这样,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试用期公司应该给员工缴纳三险一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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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讲,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缴纳三险一金。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三险一金”的概念。“三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一金”则是住房公积金。这些社会保障和福利制度,旨在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住房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自然也不例外。 再看住房公积金方面,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所以,单位也需要为试用期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为员工缴纳三险一金,员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为自己缴纳。若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员工也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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