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注册资本罪有追诉时效期限吗
我对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追诉时效不太清楚。我朋友之前开公司,在注册时虚报了注册资本,现在已经过去好几年了,我担心这事儿会不会突然又被追究责任。想了解一下,虚报注册资本罪到底有没有追诉时效期限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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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注册资本罪是有追诉时效期限的。追诉时效简单来说,就是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司法机关可以对犯罪行为进行追诉;超过这个期限,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追究刑事责任了。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而《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由此可见,虚报注册资本罪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所以其追诉时效期限是五年。
追诉期限的计算也有规定,《刑法》第八十九条表明,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相关概念:
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 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法定最高刑:指的是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规定的最高刑罚。在确定追诉时效时,以此为依据来判断经过多长时间不再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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