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登记在两个人名下的财产如何处理?
我和对象在婚前一起出了钱买房子,房产证上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有点矛盾,我担心万一最后没结婚或者离婚了,这房子咋分啊?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还登记在两人名下的情况,财产是怎么处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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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对于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且登记在两个人名下的财产,尤其是常见的房产情况,通常会被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就是说双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对财产享有相应的份额。比如,一方出资 60%,另一方出资 40%,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就会按照这个比例来分配。而共同共有则是指双方对整个财产共同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区分具体的份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第三百零九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如果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在结婚前分手的情况下,一般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来分割房产。若能明确各自的出资比例,就按比例分割;若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可能会被视为等额享有。 要是结婚后又离婚,在分割这类财产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双方的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财产的贡献、是否有子女等。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有约定,那么会优先按照约定来处理;若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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