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到底归谁呢?
我和对象婚前一起出资买了房,现在对于这个房子的归属有点迷糊。不知道是算我们俩共同的,还是只属于某一方。想了解下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不同情况分别是怎样划分房产归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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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房产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如果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登记在双方名下,表明双方对该房产都有权益,在法律上视为共同共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前共同出资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同样体现了双方的共同权益,可参照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房产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婚后一直没有加名也没有特别约定,通常房产会被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不过,另一方的出资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债权债务关系来处理,即出资方享有对登记方的债权。比如,一方出资了购房款的一部分,登记方应向出资方返还相应的出资款项。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是基于共同购房的目的出资,且有共同生活等相关情形,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进行分割。 另外,一般而言,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按份共有,具体以双方实际出资额确定比例份额。房屋的出租、出售等重大事项通常需两人同意。一方要取得全部产权需协商一致,并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有按揭未清等特殊情况,还需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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