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是否有领取期限?
我最近失业了,听说可以领取失业金,但是不太清楚这个失业金有没有领取期限。我担心自己错过了时间就领不到了,想了解一下相关情况,这样心里也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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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是有领取期限的。失业金,也就是失业保险金,它是国家给予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这里的累计缴费时间,就是指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其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总和。例如,小李在A公司工作了3年,缴纳了3年的失业保险费,后来失业了,按照规定他最多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金。如果他领取了6个月后又重新就业,重新就业后工作了2年再次失业,此时他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期限为6个月,加上这次因缴费2年可领取的期限(假设可领取6个月),总共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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