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有工资吗,工伤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我受了工伤,现在在家养伤,不知道这期间单位会不会给我发工资。也不清楚工伤工资具体是怎么算的,是按照正常上班的工资发,还是有别的标准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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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有工资的。在法律上,这叫做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通俗来讲,就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就是说你在工伤前拿多少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还是拿多少工资,单位不能给你减少。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工伤你生活不能自理了,单位得安排人来照顾你,或者给你出请护工的钱。所以,在工伤期间,你是依法享有工资待遇的,单位要是不按照规定给你发工资,你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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