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次盗窃是否属于累犯?
我连续三次实施了盗窃行为,心里很慌,不知道这种连续三次盗窃的情况在法律上会不会被认定为累犯。我想了解一下,连续三次盗窃就一定会被认定是累犯吗?认定累犯具体有哪些条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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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累犯。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指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而特别累犯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从定义可以看出,判断连续三次盗窃是否属于累犯,不能仅仅依据盗窃次数。对于一般累犯来说,关键在于是否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第一,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因为盗窃属于故意犯罪,所以如果三次盗窃都是故意实施的,在这一点上是符合条件的。第二,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也就是说,如果第一次或前两次盗窃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刑罚或者被赦免后,在五年内又进行了盗窃,且这次盗窃也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才有可能构成一般累犯。 对于特别累犯,由于盗窃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几类犯罪,所以连续三次盗窃通常不会构成特别累犯。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五条规定了一般累犯的构成条件和处罚原则,第六十六条规定了特别累犯的构成条件。总之,连续三次盗窃不一定就属于累犯,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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