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别人的东西又扔了是否犯法?
我之前捡到了一个东西,当时没在意是什么就随手扔了。后来失主找过来,说这个东西挺贵重的,让我赔偿。我就有点慌了,也不知道我把捡到的东西扔了这种行为是不是犯法了,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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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别人的东西又扔了是否犯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拾得遗失物”这个概念。遗失物就是指所有人或者合法占有人不慎丢失的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这就意味着,当你捡到别人的东西时,你有义务将其归还失主或者交给相关部门。 如果捡到的东西价值不大,且你并不知道该物品有重要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将其扔掉,一般不构成犯罪,但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因为虽然你主观上没有恶意,但由于你的不当处理行为导致失主遭受了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然而,如果捡到的东西价值较大,达到了一定的标准,你明知该物品有价值却故意扔掉,这种行为可能涉嫌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里的扔掉行为可以视为一种拒不退还或交出的表现形式。 所以,捡到别人的东西后,正确的做法是及时寻找失主或者交给公安等有关部门,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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