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物品不归还属于什么罪?
我在外面捡到了一个东西,当时没多想就带回家了。后来失主找上门让我归还,我不想还。我想知道这种捡到物品不归还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什么罪?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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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物品不归还可能涉嫌侵占罪。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保管,或者你捡到别人遗忘的东西、挖到埋藏的东西,这些东西本不属于你,但你却想把它们变成自己的,而且在别人要求归还时还不还,数额又比较大,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这里的“告诉才处理”,意思是只有失主到法院去起诉,法院才会处理这个案件。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数额较大”的认定,各地标准可能不太一样。一般来说,可能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比如有的地方规定5000元以上就可能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而且判断是否构成侵占罪,除了数额要求,还得看行为人是否有拒不归还的故意和行为。如果捡到物品后,一开始不知道是谁的,也积极寻找失主,后来失主找来后及时归还了,那就不构成侵占罪。但如果明知道是别人的东西,还故意不还,就可能面临法律责任。所以,如果捡到物品,最好的做法是积极寻找失主或者交给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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