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遗失物不归还属于什么罪?
我在路上捡到了一个钱包,里面有不少现金和证件。本来想等失主找来就归还,但后来又有点舍不得。我想知道,如果我不把这个钱包归还给失主,在法律上这算是什么罪呢?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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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遗失物不归还,在一般情况下可能会涉及侵占罪。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和依据。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保管,或者你捡到别人遗忘的东西、挖到埋藏的东西,这些东西都不属于你,可你却想一直占为己有,而且东西价值达到一定标准,还不愿意还给人家,这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这里需要注意几个要点。首先,数额较大的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通常由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其次,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是指失主向捡到者索要,捡到者明确表示不还或者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最后,“告诉的才处理”意味着只有失主主动到法院去起诉,法院才会处理这个案件。 所以,如果捡到遗失物不归还,一旦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建议捡到遗失物后,及时归还失主或者交给相关部门,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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