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婚后父母帮忙还贷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婚前贷款买了房,婚后父母帮着还贷款了。现在和配偶有些财产方面的分歧,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麻烦给我解答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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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婚后父母帮忙还贷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况。 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工资收入、生产经营收益等财产。而对于婚前一方贷款购买的房产,其在婚前的部分,包括首付及婚前个人偿还的贷款部分,通常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婚后父母帮忙还贷,在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情况下,该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 例如,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男方父母帮忙还贷,若父母没有明确说这钱是给夫妻二人的,那么这部分还贷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 不过,如果夫妻双方有另外的约定,比如书面约定婚后父母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按照约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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